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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数据使用方法为网络数据隐私保护关键
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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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数据使用方法为网络数据隐私保护关键

据国外媒体报道,过去几年,技术领先的公司,比如亚马逊、苹果、Facebook、谷歌以及微软,都分别扩大了自身的服务,并触及到用户数字生活的每一处。之前仅靠一两项为人所知的技术公司,现旗下的分部也层出不穷,比如移动设备、操作系统、浏览器、游戏平台、电邮和信息服务、搜索引擎、储存设备、社交网络以及广告网络等。但是,这些新的服务和数据用途给个人隐私拉起了警报,只要各大公司为了加强数据分享和整合而调整其政策,该警报便一触即发。

可是,各大公司必须持续创新、扩大并整合。因其数据数量之多,是否拥有多项服务的公司就应该遵照更高的隐私标准?

据《赫芬顿邮报》分析师指出,其实并不如此,真正的原因要看公司们使用数据的方法。

使用方法的关键则取决于环境。在环境作用下,数据用途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因用户期望而产生的交易或是人际关系的环境,使得数据用途合法化。有人认为,诸如公司规模、用户数量、公司管辖的数据范围等粗糙的指标毫无决定性。相反,将潜在的变化包含在内的数据政策,同时沟通畅通,公司才能转化用户期望以和预期数据用途一致。

这一包含真正的创新性数据操作根本无法通过用户实现。只有当数据开始流动时,用户才能适应这一变化,而这对全球十亿多用户来说是很重要的服务。

分析师指出,反过来,公司可以通过明智的品牌管理,以建立自己的社交关系并扩大数据用途的环境。用户也会接受,因为新数据的自然流动来自认可品牌的扩大。

然而,若数据创新超出用户预料或使数据用途对用户不利,结果只会妨碍新服务和新产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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