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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涉农资金安全用上“大数据”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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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涉农资金安全用上“大数据”

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办2016年2月联合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庆作为西部地区的直辖市,城乡二元结构特征突出,区域差异较大,在3300多万人口中,农村人口超过2000万,有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

为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民生,重庆市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扶贫工作部门衔接协作,围绕重庆“2017年全部摘帽、2018年打扫战场”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坚持惩防并举、源头治理、预防帮教,推动专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惩治“蝇贪”保护扶贫资金安全

2009年至2014年,巫溪县某乡政府6名班子成员伙同财政所所长,以解决乡政府其他支出为名,虚报套取扶贫开发等领域的惠农资金,设置“小金库”,后将套取的部分国家资金予以私分。巫溪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后,于2016年9月20日对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这是重庆市检察机关重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的生动实践。

为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的安全落地,根据重庆市检察院的部署,五个检察分院结合辖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针对性开展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小专项”活动,深挖窝案串案,推动专项工作纵深开展。不少区县成立了由党委常委或区县相关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工作纳入区县党委政府督查事项或者列入对乡镇的考核内容,确保了专项工作顺利推进。

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的同时,该市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把促进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制度作为治本之策。重庆市检察院集合全市检力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基层反映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危害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的报告,深度剖析了作案手法和监管漏洞,提出了针对性防控对策建议,引起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区县检察院加大预防工作力度,通过与扶贫部门联合专题调研、开展预防调查等方式,掌握本地扶贫工作情况,查找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完善监管制度机制。

2016年1月至10月,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惠农扶贫职务犯罪101件137人,其中贪贿犯罪128人、渎职犯罪9人,处级以上干部21人。

抓住风险点推动源头治理

扶贫项目和资金是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重要风险点。为此,重庆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发放两个关键环节,推动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信息共享平台,针对性加强源头治理。

2016年4月,黔江区检察院积极探索、自行研发“扶贫资金项目共享信息系统”,以“大数据”模式,推动预防关口前移。9月,重庆市检察院先后召开评鉴会、专家评审会,广泛听取意见,修改完善了“重庆市惠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共享信息系统”。10月,重庆市检察院、市扶贫办联合召开推进会,部署在全市应用该系统。

系统在全市推进应用后,重庆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发现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63条,职侦部门已立案查办25人。

仅以黔江区检察院为例,自2016年4月运行该系统以来,已跟踪了4100万元异常资金走向,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4条,现已立案5件,另发现扶贫人口识别有误并通知扶贫部门更正144人。

预防进乡村廉政见成效

高桥村位于万州区甘宁镇最边远地带。2015年7月以来,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3名检察干警长期驻村,专门为该村开展法治宣传和扶贫帮扶,改变了村里的贫穷落后面貌。

为让群众广泛了解扶贫政策,让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守住法律底线,2016年6月起,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以打造一个普法联络矩阵、开设一个预防流动讲堂、开展一系列对基层干部的专题预防培训、开展一次“乡村话预防”活动、帮建一批农家法治书角“五个一”活动为载体,针对性加强对农村群众的扶贫政策宣传,加强对乡镇、村社干部的法治教育和预防警示教育,促进干部廉洁,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预防教育的效果如何?以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为例,该院组织检察干警多次为村社干部上法治课、组织法治宣讲团进村宣传、张贴“村社两委干部职务犯罪警示宣传画”,实现了辖区村社全覆盖。2009年至2015年,辖区每年平均查办村社干部职务犯罪38人,2016年仅查办24人,犯罪预防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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