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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大数据防电信诈骗汇款_数据分析师培训
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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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大数据防电信诈骗汇款_数据分析师培训


理财机构“卷款”跑路、存款变保险、明知诈骗账户却仍难阻汇款……如今消费者的金融安全正在遭遇挑战。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就金融安全问题建言献策。

  提醒储户 理财“猫腻”多莫贪小便宜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凸显。”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说,“一些金融机构为逐利,经常触碰法律底线,有些从业人员甚至与不法分子勾结进行金融诈骗,社会危害不可小视。”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认为:“现在金融进入泛资管时代,有没有经营资质的机构都开始帮人管钱。一些第三方理财机构本没有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在超市门口支个摊就开始揽客,做不下去就卷款跑路,给金融安全带来不小的隐患。”

  与此同时,即便是正规的银行也频繁出现存单变保单、理财产品销售误导等乱象。“这不仅给广大储户带来经济损失,而且对银行信誉也带来不良影响,银行内控方面有待加强。”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说。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应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强化内部督察,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金融犯罪和金融诈骗。

  “金融消费者也需提高警惕,不要贪小,为了赠的两桶油就把几万元交给没有资质的理财机构;也不要贪大,为了高收益理财变成保单。”黄泽民委员说。

  银行带动 更多金融机构参与降低损失

  危害消费者金融安全的不仅有内控不严带来的风险,有时还有外部欺诈。近年来电话诈骗、网络诈骗等案件频发,花样翻新,受害人一旦汇出钱往往很难追回。公安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电信诈骗涉案金额已突破百亿元。

  “银行是客户金融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原监事长谢渡扬表示,“银行业在大数据分析应用方面已具备相当的系统、机构和人才基础,可以利用数据挖掘和分析探索大数据防范电信诈骗汇款。”工行已于2013年底研发投产了外部欺诈风险信息系统,这是银行首次尝试与公安部刑事犯罪侦查局展开的大数据合作。截至1月末,工行成功堵截电信诈骗9848起,为客户避免资金损失1.55亿元。不过,出于成本考虑,这类系统并未在其他银行推广,受骗人在这家银行汇款受阻换一家银行汇款成功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要想更大范围降低受害人的资金损失,还需要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进来。

  “出于加强风险把控、业务创新、改进客户服务的要求,银行业对发展大数据应用有相当的紧迫感。”谢渡扬委员建议,可考虑将银行业作为开展大数据应用的重点试点行业,率先启动,以此带动和推动大数据应用在我国的发展。

  规范服务 金融消费维权亟须专门法规

  近年来,金融服务质量应达到何种标准、服务费用如何收取,以及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求偿权等如何保障等问题,成为金融消费供求双方争议的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工行江西分行行长倪百祥认为,解决这些争议的关键在于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规范金融服务行为。

  杨子强代表认为,目前,“一行三会”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主要依据一些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低,难以对侵害金融消费权益的行为给予有力威慑。“虽然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的部分义务,但不能满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特殊需求。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消费者是否能受该法保护没有明确;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缺乏可执行的具体标准等。

  杨子强代表建议,应在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由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牵头,组织“三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起草制定统一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指引,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标、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通过保护指引的方式先确定下来,为“一行三会”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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