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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不在于“大”而在于“用”
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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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不在于“大”而在于“用”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提到四个“重点支持”,即大数据示范应用、大数据共享开放、基础设施统筹发展、数据要素流通(数据分析师培训)。“开展创业创新大数据应用,实施大数据开放行动计划”“整合分散的政务数据中心,探索构建国家数据中心体系”等提法也引起社会关注。

“大数据”是一种规模大到在获取、数据存储、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等特征。海量数据和奇思妙想加以链接,孕育着巨大价值。《2015年中国大数据发展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大数据市场规模达到115.9亿元,增速达38%。面对庞大的市场,不仅各地政府在积极“圈地”,各大数据企业亦纷纷从中寻求商机。

数据作为一种资源,在“沉睡”的时候是很难创造价值的,需要数据挖掘。有人把大数据比喻为蕴藏能量的煤矿。煤炭按照性质有焦煤、无烟煤、肥煤、贫煤等分类,而露天煤矿、深山煤矿的挖掘成本又不一样。与此类似,大数据并不在“大”,而在于“用”。

如何提升大数据价值?首先要实现数据公开。数据开放是大势所趋,信息使用的边际收益是递增的,信息流动和分享的范围越大,创造的价值就越高,而线上、线下数据化和数据开放正是信息大范围流动的两大前提。推动数据开放和流通在发达国家已成为共识。自从“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后,中央不断加大力度推动数据开放,为大数据的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大数据开放行动计划,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体系,其用意正是在开放共享。

其次是要进行数据评估。大数据产业的核心枢纽是数据交易,而数据资产评估、定价是交易的核心。不过,目前大多数政府、企业确实是拥有很多数据,但仅仅限于“数据大”,而不是大数据,也并不了解自身大数据资产的价值。当前,我国缺乏一个共识性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或参考模型,也没有关于数据资产价值的准确定义。此次发改委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政策,有利于大数据评估体系的建立。

最后,是要培养大数据人才<数据分析师培训>。大数据是一种虚拟化的数字及其运算逻辑,不仅需要高端的计算机知识,更需要综合掌握数学、统计学、信息工程等相关学科知识。目前国内的大数据人才储备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尤其是缺乏既熟悉行业业务需求,又掌握大数据技术与管理的综合型人才。

大数据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和商业创新的源泉,充分挖掘并应用大数据这座巨大而未知的宝藏,将数据变成“慧说话”的活数据,将成为政府精准管理社会的法宝和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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