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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创新政府互联网治理_数据分析师考试
201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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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创新政府互联网治理_数据分析师考试


大数据价值最大化的前提是数据开放和有效送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政府网站已经基本普及,政府网站整合了各类政务服务和资源,积累了海量的权威信息,已经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渠道。在开放政府信息为社会提供数据服务的同时,我们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就是信息的“有效送达”。现在,超过90%的网民在互联网上查找信息时,会首选使用搜索引擎,搜索已经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代名词。但由于我国绝大多数政府网站对互联网发展环境变化、特别是网民普遍使用搜索引擎这一新变化准备不足、应对不力,中央部委、省、市级政府网站信息能够在搜索引擎上被公众查找到的比例分别不足10%、8%和5%,这就意味着政府网站经过十几年积累的海量信息总体上处于“不可见”的状态,即使是少量信息能够被网民看到,也常常出现信息过时、不完整、不对路的情况,政府网站信息不能有效传递给社会公众。比如,目前在政府官员形象、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治理、外交政策、民族关系、流动人口等领域搜索结果中,大量过时、负面、有害信息占据搜索结果有利位置,不能真实反映政府工作实际和事件真相,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这种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到了必须有所改观的时候了。

 

    美国政府早 有利位置的数量和质量,树立了政府在互联网上亲民、可信的形象。受美国影响,欧美国家普遍开展了政府网站可见性优化工作,在提升互联网治理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国家有关互联网和政府网站主管部门应牵头组织开展“互联网政府形象塑造与舆论引导专项工作”,在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我国政府网站和国家重点新闻网站联合作战的优势,建立与主要搜索引擎企业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全面开展政府网上信息可见性优化,把更多、更好的政府正面、权威、优质信息传递给网民,树立互联网政府服务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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