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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要和司法责任制深度融合啦
201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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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要和司法责任制深度融合啦

记者从崂山区委政法委获悉,本月初的《山东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试点工作方案》中,确定了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为山东省第一批试点院。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对崂山区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加快推进基层创新成果转化,形成顶层设计,要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推广。
    本月初,山东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试点应用部署现场会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召开,对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与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研发的公诉权智能运行系统试点工作作出部署。这套公诉权智能运行系统与现有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无缝对接,强化了对公诉“三类人员”的办案指引、量化管理,突出员额检察官对助理和书记员的指导和监督,实现了公诉权全方位自动科学运行,推进了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责任制的深度融合。
    在现场会上,崂山区检察院全面介绍了公诉权智能运行系统:崂山区检察院将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嵌入公诉权智能运行系统,实现了对常见的70%公诉案件智能化生成起诉书、审查报告、量刑建议书、公诉意见书等12种公诉文书。自2017年8月运行以来,已辅助公诉科办理案件338件,占受案总数的68%;累计生成文书2569份,提供量刑建议342次,缩减了近40%的办案事务性工作。
    在现场会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青岛市检察机关,特别是崂山区检察院在“智慧公诉”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做出了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山东省“智慧公诉”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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