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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下税收筹划的优化
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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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下税收筹划的优化

一、大数据时代下的税收筹划

大数据时代与传统的数据时代相比,具有巨大的优势,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公共部门都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为其创造更多的价值。当前税收筹划的发展方向是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构筑智能化、个性化的税收筹划体系。然而传统的税收筹划已无法满足其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因此结合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对其进行优化已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中央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促进大数据发展,推动税收筹划优化。2015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结合当前我国的现实特点,对大数据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正快速发展为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对其涉税事项的预先安排,以非违法性为基本特点,以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延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标的理财活动。税收筹划可以运用大数据技术来挖掘海量数据本身的潜在价值,洞察数据间的相关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创新税收筹划,促使税收筹划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二、大数据时代税收筹划面临的主要挑战

涉税大数据贯穿于整个税收筹划过程中,直接影响税收筹划效率和税收筹划质量等方面。大数据时代下税收筹划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涉税信息采集的挑战

随着经济多元化发展、社会分工细致化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支持,纳税人的经营范围越来越广泛化、复杂化,经营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核算方式也逐渐由传统的纸质记录向信息电子化、无纸化方向发展。这些变化导致税源进行跨境、跨省、跨市流动性和隐蔽性增强。同时,由于管理体制、法律缺失和各部门各领域主导系统开发管理等原因,信息孤岛、信息壁垒现象较为严重和突出,税收筹划部门与税务机关、涉税第三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也较为严重。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筹划部门与税务机关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与税收筹划部门之间信息交流渠道不畅,双方难以就税收筹划方案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阻碍了税收筹划规避涉税风险目标的实现;二是税收筹划部门与涉税第三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少不了与其他经济部门打交道,如企业涉及货币资金的活动与银行密切相关,经营业务范围变化等事项与工商部门相关联,另外与房产、海关等部门也息息相关。这些涉税第三方掌握大量涉税数据,但是税收筹划部门与涉税第三方之间缺乏信息共享平台,税收筹划部门难以从涉税第三方获得必要的涉税数据。

(二)涉税信息安全的挑战

涉税信息多为纳税人的敏感信息,纳税人对于涉税信息安全往往都有着很高的要求。而在大数据时代,税收筹划行业获取的涉税数据具有透明化、公开化的特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很容易被除税收筹划部门和纳税人自身以外的其他个人和部门获取,这使得纳税人的隐私保护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此外,由于涉税数据量庞大而且关联性强,在大数据逐步走向开放的过程中,网络黑客可以较为容易地利用挖掘工具和程序破译诸如客户银行账户之类的重要信息,给纳税人造成经济损失。在大数据时代,纳税人涉税数据的保密工作一直是制约税收筹划发展的重要问题。

(三)税收筹划人员专业素质的挑战

在当前实践中,税收筹划人员对于大数据的理解仍处于较浅层面,对涉税数据重视程度不高,大多习惯于按照以往经验办事,缺乏大数据理念。同时,随着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企业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数据存在于企业财务核算系统、ERP系统等管理信息系统内部,而许多税收筹划人员对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缺乏了解。此外,大数据时代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会计等知识,还要学会把数据科学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信息化管理软件的模块设计,到各种数据的采集、分析,都需要税收筹划人员以战略性眼光来加以考量。而当前税收筹划人员对如何运用现代的数据分析工具来认识、说明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欠缺。同时,税收筹划人员对于以往年度的涉税数据关注度较低,缺乏数据的敏感性,对于税收筹划服务工作的规律性把握不准。

(四)税收筹划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的挑战

在大数据时代下,税收筹划行业急需建立起智能化、数字化的税收筹划大数据信息系统。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寻求利用大数据技术在企业竞争中发挥作用,然而大多数企业缺乏专业技能来了解和分析大数据对其业务的影响,无法将原始数据转换成高质量的决策,这就为税收筹划行业带来了新的契机。税收筹划行业通过数据信息的采集和传输,税收筹划服务和税务产品将会在行业之间、用户之间以及用户与政府之间进行融合,将提升税收筹划每个环节的价值,推动税收筹划的创新和变革。当前税收筹划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难点集中在中小型税务师事务所的信息化程度不足,一方面,由于税收筹划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初期投入大,大多数的中小型税务师事务所缺乏足够的财力、技术以及相关专业人才去建设大数据信息系统;另一方面,各个税务师事务所均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开发建设大数据信息系统,各自为政,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大数据信息系统整合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大数据时代税收筹划的国际经验借鉴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许多国家不断优化税收筹划,给我国提供了大量的有益经验。其在涉税信息数字化建设、涉税信息人才培养以及涉税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有不少值得我们借鉴的做法。

(一)涉税信息数字化程度高

涉税信息数字化是大数据创新税收筹划的基础。美国政府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就开始建立涉税信息数据系统,并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工商、房产、金融、海关等第三方部门共享数据的义务。德国涉税数据信息化程度也很高,其基层税务部门以公民的身份编码为基础建立起个人税务信息平台,并已经实现了电子化的纳税申报,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欧盟建立起其成员国涉税数据共享系统,用以监督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纳税人行为,在解决欧盟成员国所面临的国际避税问题方面成效显著。

(二)涉税信息人才培养体系健全

大数据的发展趋势不可阻挡,在人才管理领域,急需培养一批懂得大数据、善于研究大数据的数据科学家。在大数据时代,最核心的资产是涉税数据和数据科学家,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将为全社会提供数以亿计的工作岗位。发达国家在培养大数据人才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

(三)涉税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完善

在全球错综复杂的国际背景下,许多国家纷纷从“战略”的角度来构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如美国乔治梅森大学法学院2012年设立的重要基础设施保护项目中取得多个学术研究成果,包括非对称安全理论、网络安全保障的公私合作研究、安全风险披露模型等。不仅如此,哈佛大学、印第安纳大学、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美国著名高校法学院也针对网络安全问题设立了研究项目,进行了相应的研究。另外,美国政府为了更好地维护涉税信息安全,还建立起了严格的涉税信息安全规章制度,规范了大数据信息生产者、管理者、使用者及相关机构的行为,使他们能够切实承担起保护信息安全的责任;澳大利亚建立了备份运行系统来防范自然灾害的发生导致数据的丢失,所有联入网络的计算机都必须安装防火墙以及正版的杀毒软件,其他诸如口令保护、权限保护、电子通行证等我们都现在很熟悉的措施也被澳大利亚反复强调并勒令执行。这些都将有效保障涉税信息安全,防范安全危机的发生。

四、大数据时代税收筹划的优化路径

结合国外税收筹划以及大数据发展的经验,笔者对我国大数据时代下税收筹划的优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推进涉税信息有效整合

涉税信息数字化是指将各类复杂多变的信息转变为可以度量的数据。目前,税收筹划行业虽然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了海量信息,但是由于未能进行标准的数字化处理,无法有效地整合利用信息,制约了应用和管理效果。数字化的前提是标准化,无论是纳税人自行提供的信息还是第三方涉税信息,必须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进行采集和存储,才能够实现数字化应用。针对目前税收筹划人员采集涉税信息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孤岛”的现象,如果仅是依靠传统手工做法,势必耗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对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也会存在不足。

因此,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借助计算机技术,对数据进行导入、集中、自动关联与分类应用;税收筹划行业应与税务机关之间建立起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就税收筹划方案及时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协商,切实规避涉税风险;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强与工商、财政、银行等涉税第三方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同时,对公共税务服务的数据内容进行开放化管理,方便客户进行下载和查询,提升客户的满意程度,通过实现数据公开化来让客户积极参与到税收筹划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借助大数据技术支持,不仅可以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工作效率,还能准确、及时地了解纳税人税源状况,从而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全面精准的税收筹划。

(二)完善涉税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税收筹划行业应从三个方面加强对纳税人隐私的保护:一是与政府部门积极协调,建立税收筹划服务相关法律,以此来规范税收筹划行业的发展,避免纳税人隐私的泄露。为了规范税收筹划行业的执业行为,我国应尽快出台包括《税务师法》《税收筹划法》《税务代理程序法》在内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约束税收筹划行业,为我国税收筹划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完备的法律环境;二是应当积极完善税收筹划大数据模式下的基础设施,以此来为纳税人的隐私保护提供设施基础。税收筹划行业应加强网络安全系统硬件和系统安全软件平台建设,加大大数据信息系统维护等资金的投入力度;三是积极加强涉税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加大对工作人员涉税信息安全的培训力度,使得税收筹划人员充分认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通过专业技术的运用不断完善税收筹划中出现的漏洞,不给窃取信息者以可乘之机。

(三)加大税收筹划人员培训力度

大数据时代的核心不是比较取得数据量的多少,而是充分发掘数据的潜在价值,使其发挥最大作用。大数据思维是将总体数据进行收集、挖掘、整合与处理,进而采用随机采样对数据进行进一步有效处理。目前税收筹划人员对大数据的运用仍不足,对大数据的认知水平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为此要进一步加大税收筹划人员培训力度,在税收筹划行业深入普及大数据相关知识,引导税收筹划人员正确理解大数据的核心理念,培养大数据的思维方式,力争在税收筹划行业营造一个“用数据来说话、用数据来管理、用数据来决策、用数据来创新”的大数据文化氛围,为税收筹划大数据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专业基础。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不仅有助于税收筹划行业的工作效率提高,更能有效推动税收筹划信息化、现代化的进程。

(四)加强税收筹划行业信息系统建设

税收筹划行业信息系统包括税务数据库(包括税收法规政策资料库、人才库、方案库、客户档案等)、企业信息采集分析系统、税务风险评估分析系统、税务审计查账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等在内的完善的信息系统。建立一套完善的大数据信息系统,不仅利于掌握每个企业的具体资料,并针对实际经营活动状况为每个企业提供适合自己的个性化服务方案,从而保留客户资源,避免客户的丧失和流动;而且利于税务师事务所更好地掌握企业的税务风险点,规避代理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同时促进税务师事务所以此为契机,拓展代理税务风险防范的高端业务。这样一来,在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了一个良好的信息化平台,不仅促进了双方各自的发展,而且为双方进一步的合作奠定了基础。因此,税收筹划行业应加强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纳税人、税务机关与税收筹划行业的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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