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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数据互联网征信隐私保护-数据分析师
201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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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数据互联网征信隐私保护-数据分析师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征信时代的来临,公民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小民表示,应对互联网征信数据的采集范围、使用原则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做出明确的法律规范,防止个人隐私被侵犯甚至泄露。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1月份下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包括腾讯征信、拉卡拉征信、芝麻征信等在内的八家民营征信公司即将获得首批个人征信牌照。据记者了解,这八家公司大多已经开始从事互联网大数据征信的采集应用。特别是阿里下属芝麻征信推出的“芝麻分”信用产品,其核心数据主要来自用户的网上记录。

我国《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收入、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信息等,明确告知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然而在互联网时代,怎么向用户进行有效提示,微信朋友圈文章、支付宝转账记录、在线填写信息等到底算不算个人隐私?一旦隐私泄露,应该怎么维权?

对此,赖小民建议,一方面需要明确大数据背景下数据采集、整理、加工、分析和使用的规则,特别是对哪些网上信息可以采集、如何使用、如何维权等做出确切规定,要从立法层面完善征信信息安全和数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在技术上,要研究并采用最先进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从信息的存储、传递、使用、销毁等全流程进行信息保护,防止信息外泄。

赖小民表示,积极培育市场化的征信机构非常必要,但必须在有效监管、完善制度和维护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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